清江干流防洪治理二期工程(宜昌段)长阳部分二标段监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御江丽景1-6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513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QZ[2024]21

2.项目名称:清江干流防洪治理二期工程(宜昌段)长阳部分二标段监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7万元

5.最高限价:27万元

6.采购需求:为清江干流防洪治理二期工程(宜昌段)长阳部分二标段提供施工阶段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7.工期控制目标:同本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目标。

8.质量控制目标:同本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质量目标。

9.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安全标准。

10.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履约期限):同本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因工程延期造成的监理期延期,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等政策;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编制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本采购项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6.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格。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2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供应商,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

6.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这三个工程所在地在宜昌行政区域内。除此外不再承担其它工程项目监理任务。(提供承诺函原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429日至202458,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御江丽景1-604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企业报名人须按以下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御江丽景1-604室向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2)委托代理人报名报名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售价: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5130930

2.提交地点: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御江丽景1-604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5130930

2.地点: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御江丽景1-604室)

六、发布信息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长阳城发集团官网》http://cycfjt.cn/)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否则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采购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星城二路8

联系方式:17754432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御江丽景1-604

联系方式:181719034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海涛/李倩云

电话:17754432513/18171903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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